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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报纸媒体广告审查管理办法》 为加强报社广告经营管理,确保所刊发广告的真实性,合法性,定如下广告审查管理办法:1、业务员接稿后,对广告客户提供的物料进行初审,主要查验各类广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。
2、对签署修改意见的广告由相关业务员退回客户,客户修改后由审查员审查合格后再由业务员转至客户确认,经报社领导签批,然后由广告内务人员挂版、付印。
3、此管理办法实施后,报社其它相关规定作废,广告审查一律按本办法执行